王维

8篇

王维 [wáng wéi](693年或694年或701年—761年),字摩诘,号摩诘居士,原籍河东蒲州(今山西永济),后迁居京兆蓝田(今陕西蓝田),祖籍山西祁县。唐朝诗人、画家。

出身太原王氏分支河东王氏。十九岁赴京兆府应试,获第一。二十一岁进士及第。 历官右拾遗、监察御史、河西节度使判官。唐玄宗天宝年间,拜吏部郎中、给事中。安禄山攻陷长安时,被迫受伪职。长安收复后,王维被责授太子中允,后官至尚书右丞。上元二年(761年)七月去世,享年六十一岁。

王维不仅参禅悟理,学庄信道,还精通诗、书、画、音乐等。以诗名盛于开元、天宝年间,尤长五言。其诗多咏山水田园,与孟浩然合称“王孟”,有“诗佛”之称。其书画特臻其妙,后人推其为“南宗山水画之祖”。苏轼评之曰:“味摩诘之诗,诗中有画;观摩诘之画,画中有诗。”存诗400余首,代表作有《相思》《山居秋暝》等。著有《王右丞集》《画学秘诀》等。


人物生平

  • 王维于武则天时期出生在蒲州(今山西永济)。幼年聪明过人,才华早显。

  • 唐玄宗开元三年(715年),王维离家赴京城,希望得到达官贵人的举荐。由于能写一手好诗,工于书画,而且还有音乐天赋,所以一至京城便立即成为京城王公贵族的宠儿。

  • 开元五年(717年),在长安,其间有时至洛阳。有诗《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》等。

  • 开元七年(719年),在长安,七月应京兆府试。有诗《李陵咏》《西施咏》等。

  • 开元八年(720年),在长安,常从岐王李范等游宴。春,就试礼部,落第。有诗《从岐王过杨氏别业应教》等。 

  • 开元九年(721年),中进士,任太乐丞,负责音乐、舞蹈等教习,以供朝廷祭祀宴享之用。然而供职仅数月,就因属下伶人舞黄狮子而被贬为济州司仓参军。黄狮子舞是专供皇帝享用的,故伶人私自作舞为不敬,累及王维得罪贬官。赴济州途中作《宿郑州》等诗。

  • 开元十四年(726年),离济州司仓参军任。

  • 开元十六年(728年),隐居淇上。

  • 开元十七年(729年),开始从大荐福寺道光禅师学顿教。冬,孟浩然还襄阳,行前有诗相赠。

  • 开元十九年(731年)前后,王维妻子去世。之后再没有续娶。

  • 开元二十二年(734年),闲居长安,秋赴洛阳,献诗张九龄求汲引,隐居于嵩山。

  • 开元二十三年(735年),官拜右拾遗,离嵩山至东都任职。

  • 开元二十四年(736年),冬十月,随唐玄宗回长安。

  • 开元二十五年(737年),赴凉州河西节度幕,为监察御史兼节度判官。

  • 开元二十六年(738年),自河西回长安,仍官监察御史。

  • 开元二十八年(740年),迁殿中侍御史。冬,因公务赴南方,自长安经襄阳、郢州、夏口至岭南。

  • 开元二十九年(741年),自岭南北归,曾经过瓦官寺谒璇禅师。

  • 天宝元年(742年),在长安,转左补阙。

  • 天宝三载(744年),开始经营蓝田辋川别业。

  • 天宝四载(745年),迁侍御史,出使榆林、新秦二郡,曾经至南阳郡,遇神会和尚。

  • 天宝五载(746年),转库部员外郎。

  • 天宝七载(748年),转库部郎中。

  • 天宝九载(750年),春,母亲去世守丧,离朝屏居辋川。

  • 天宝十一载(752),三月初,守丧期满除服,官拜吏部郎中。当年吏部改为文部,为文部郎中。

  • 天宝十四载(755年),由文部郎中转给事中。

  • 天宝十五载(756年),仍任给事中。六月,安禄山叛军陷潼关,随之攻入长安,玄宗仓皇逃往四川,王维被俘。被俘后,他曾吃药取痢,假称患病,以逃避麻烦。只因为他的诗名太大,安禄山派人把他迎接到洛阳,拘禁在菩提寺,强迫他任给事中的伪职。

  • 至德二载(757年),九、十月,唐军相继收复长安、洛阳,王维与其他陷贼之官,均被收系狱中,随后押到长安。这些人按律当死,但因他被俘时曾作《凝碧池》抒发亡国之痛和思念朝廷之情,又因其弟刑部侍郎王缙平叛有功请求削籍为兄赎罪,王维才得宽宥,降为太子中允。

  • 乾元元年(758年),责授太子中允,加集贤殿学士,迁太子中庶子,中书舍人。

  • 上元元年(760年),夏,转任尚书右丞,这是他一生所任官职中最高的官阶,也是最后所任之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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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上元二年(761年),仍官尚书右丞。春,上《责躬荐弟表》,请求削去自己全部官职,放归田园,使其弟王缙得以还京师。五月,进上谢恩状。七月卒。临终时,他仍作书向亲友辞别,完成后便安然离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