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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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勃 [wáng bó](650年—676年或684年),中国唐代文学家、诗人,字子安,绛州龙门(今山西河津)人,隋末思想家王通之孙、泽州长史王福畤之子。王勃与杨炯、卢照邻、骆宾王以诗文齐名,并称“王杨卢骆”,亦称“初唐四杰”。

王勃才华早露,未成年即被司刑太常伯刘祥道赞为神童,向朝廷表荐,对策高第,授朝散郎。高宗乾封元年(666年)被沛王李贤征为王府侍读,两年后因戏为《檄英王鸡》文,被高宗怒逐出府。随即出游巴蜀。咸亨三年(672年)补虢州参军,因擅杀官奴当诛,遇赦除名。上元二年(675年)随父南下,次年返,渡海溺水,惊悸而死。有学者研究认为王勃并非溺水而亡。

当时文坛盛行以上官仪为代表的诗风,王勃主张文学要以“立言见志”为本,注重文学的经世教化作用,其创作“壮而不虚,刚而能润,雕而不碎,按而弥坚”的诗文,对转变风气起了很大的作用。王勃的诗现存80多首,赋和序、表、碑、颂等文,现存90多篇,王勃的诗多为五言律诗和绝句,其中写离别怀乡之作较为著名。其具体作品有《送杜少府之任蜀州》《临高台》《采莲曲》《秋夜长》《滕王阁序》等。王勃还写有许多学术著作,见于著录的有《周易发挥》5卷、《次论语》5卷等。

人物生平


王勃幼年时就非常聪慧,六岁时便能作诗,且诗文构思巧妙,词情英迈,被父亲王福畤好友杜易简称赞为“王氏三株树”之一,表明了王勃早年就显示出杰出的文学才能。

九岁时,王勃读颜师古注的《汉书》后,撰写了《指瑕》十卷,指出颜师古的著作错误之处,表现了王勃早年就博学多才。

十岁时,王勃便饱览六经。

十二岁至十四岁时,王勃跟随曹元在长安学医,先后学习了《周易》《黄帝内经》《难经》等,对“三才六甲之事,明堂玉匮之数”有所知晓。

十六岁时,应幽素科试及第,授职朝散郎。

龙朔三年(663年) 王勃回到家乡,写《上绛州上官司马书》等文章,寻找机会,积极入仕。

麟德元年秋(664年), 王勃上书刘祥道,直陈政见,并表明自己积极用世的决心,深得刘祥道赞赏“此神童也!”

麟德二年,通过皇甫常伯向唐高宗献《乾元殿颂》,以图仕进之意甚明。

乾封元年(666年),通过李常伯上《宸游东岳颂》一篇,接着应幽素科试及第,授朝散郎,成为朝廷最年少的命官。王勃才思泉涌,笔端生花,其撰《乾元殿颂》,文章绮丽,惊动圣听。唐高宗见此颂词,歌功颂德,词美义壮,乃是未及弱冠的神童所为,惊叹不已:“奇才,奇才,我大唐奇才!”王勃的文名也为之大振,与杨炯、卢照邻、骆宾王合称“初唐四杰”,并推为首位。

王勃当上朝散郎后,经主考官的介绍,担任沛王府修撰,并赢得了沛王李贤的欢心。一次,沛王李贤与英王李显斗鸡,王勃写了一篇《檄英王鸡文》,讨伐英王的斗鸡,以此为沛王助兴。不料此文传到唐高宗手中,圣颜不悦,读毕则怒而叹道:“歪才,歪才!二王斗鸡,王勃身为博士,不进行劝诫,反倒作檄文(古代用于征召,晓谕的政府公告或声讨、揭发罪行等的文书,也指战斗性强的批判,声讨文章),有意虚构,夸大事态,此人应立即逐出王府。”唐高宗认为此篇意在挑拨离间,钦命将他逐出长安。于是,王勃被逐。他凭着自己的才情和苦心经营刚刚打通的仕途,就这样毁于一旦。

王勃所遇到的第二次打击,是在虢州参军任上杀死自己所匿藏的官奴而犯罪。咸亨二年(671年)秋冬,王勃从蜀地返回长安参加科选。他的朋友凌季友当时为虢州司法,说虢州药物丰富,而他知医识药草,便为他在虢州谋得一个参军之职。就在他任虢州参军期间,有个叫曹达的官奴犯罪,他将罪犯藏匿起来,后来又怕走漏风声,便杀死曹达以了其事,结果因此而犯了死罪。幸亏遇大赦,王勃才没有被处死。

王勃因杀死官奴曹达,连累了他的父亲王福畤,王福畤从雍州司功参军被贬为交趾县令,远谪到南荒之外。这件事对王勃的打击,远远超过对自己的惩罚。王勃为人虽有放浪不羁的一面,但他立身处世的基本原则,却以儒家的礼法为标尺。王勃在《上百里昌言疏》中表达了对父亲的内疚心情:“如勃尚何言哉!辱亲可谓深矣。诚宜灰身粉骨,以谢君父……今大人上延国谴,远宰边邑。出三江而浮五湖,越东瓯而渡南海。嗟乎!此勃之罪也,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矣。”从中可体会到身为孝子的王勃内心强烈的羞愧和自责。王勃出狱后,在家里停留了一年多,这时朝廷宣布恢复他的旧职,他已视宦海为畏途,没有接受。

唐高宗上元二年(675年)秋,从洛阳(今属河南)出发沿运河南下;八月中旬,到达淮阴(今属江苏淮安),又从淮阴(今属江苏淮安)到楚州(今属江苏徐州),离开楚州(今属江苏徐州),继续沿运河南下。入长江后,折向西行,到了江宁(今属江苏南京)。

上元二年(675年)随父南下,次年返,渡海溺水,惊悸而死。